按照法律法规要求,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;根据工作需要和局领导要求,制订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对局和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、地质专项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、专项审计;负责对局直属经济实体的经济效益审计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和对外投资项目审计;负责对局管主要领导干部、局直属经济实体法人代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;指导局属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内部审计工作;完成局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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